2013年7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機動車電子信息采集和最低計稅價格核定有關事項的公告》。公告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汽車生產企業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有關數據將導入機動車合格證電子信息系統,實現稅控系統數據與合格證管理系統數據的對接,實現機動車最低計稅價格的自動采集。相應的,規范要求做到以下幾點:
1、開票規范:自2014年1月1日起,整車企業開具發票時應將統一配置、統一價格的產品開在同一行項目內,不同價格、不同配置產品不能混開。
2、信息關聯:自2014年1月1日起,整車企業應將發票信息與合格證管理信息進行關聯,使發票中開具的產品與合格證管理系統中信息匹配。
3、最低計稅價格采集:自2014年1月1日起,整車企業不必再向國稅局定期申報最低銷售價格,改由系統自動采集同一車型統一配置的產品價格,自動計算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每2個月更新一次,同一車型統一最低計稅價格下發各地方車購稅所作為征稅依據。
所謂的“票證一致”就是要求機動車發票和合格證需要關聯,并不是大家經常提到的福田的合格證必須要福田的發票,合格證企業和發票單位只要雙方配合搞好“關聯”環節,不影響任何上戶問題。
那么,關于“票證關聯”問題幾點問題大家可以留心
1、關聯時點問題
根據稅務總局的培訓解釋,發票系統與合格證系統的關聯工作沒有明確的時點要求,但依據信息流轉的速度判斷,企業在終端實現銷售,客戶購買購置稅前48小時進行關聯即可。如果在客戶購買購置稅時企業還未對車輛信息進行關聯或關聯信息還未傳至地方車購稅所,稅務總局車購稅管理系統將沒有該車信息,無法購買車輛購置稅,從而影響客戶上牌,增加客戶抱怨。
2、關聯節點問題(即價格采集點)
根據稅務總局的公告規定,信息關聯工作應在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車銷售企業完成。但根據各整車企業組織機構的不同,稅務總局正在研究信息關聯節點問題,政策方向為“生產銷售一體化企業,在本企業進行關聯;生產、銷售分離企業,在銷售環節關聯?!?br style="letter-spacing:1px;line-height:22px;background-color:#FCFCFC;" />3、發票關聯問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培訓的解釋,發票信息可分為“關聯發票”及“不需關聯發票”兩種,車輛銷售信息需要進行關聯(購買購置稅時需要信息),其他發票(如:商務政策兌現、配件等發票)不需要關聯。因此,并不是所有發票都需關聯,企業僅對確認銷售且需要購買購置稅的車輛信息進行關聯即可。
4、最低計稅價格采集問題
原流程中車購稅征稅系統中的最低計稅價格是根據車輛生產企業的自行備案價格,經稅務總局審核調整后(一般是取整數后)下發的,每兩個月征集一次。調整后,將自動采集同車型同配置車輛金稅系統中的價格,經國家稅務總局后臺計算后(預計每兩個月采集一次平均價格)下發。因此,要求同車型同配置的車輛在開具發票時應盡量統一價格,均勻兌現商務政策。
特別強調:如果更換合格證的話,需要取消關聯后,發票重開后再次和新合格證關聯。只有發票和合格證關聯了的稅務局才可以繳稅,只有繳稅了的商品車車管所才給予辦理上牌事宜。